隨著社會變遷,速食愛情和婚姻也變得屢見不鮮。認識相處沒多久就結婚的案例很多,但閃婚又閃離的情況也不少。曾幾何時,婚姻已不再是從一而終的選項,而是合則來不合則去的體驗過程。雖說交往多久結婚並沒有標準答案,但我想就我個人觀察給讀者一個幸福的參考方程式。
3天+3個月+3年=長久幸福的可能
既然是參考用的,就無謂對錯,而是我的建議而已。三天指的是在正式交往之前,至少有約會過三天。約會可以是很多人一起,也可以是單獨會面。總之就是雙方要見面,有真實的互動。會強調這點是因為現代人常使用網路作為交友媒介,但我認為面對面的相處感受才最實際。無論在網路上聊得有多熱絡,都得見面才能確定對方是否適合進一步交往。請注意,不是說約會三天就要交往,而是至少喔!當然如果你能多觀察,約會過十天、二十天更好。
三個月則是我認為雙方可以進一步親密接觸的最短期限,你覺得要半年以上甚至因為宗教等因素要婚後才能有親密行為當然也沒問題!這麼建議是因為我覺得愛情裡很重要的元素在於雙方心靈上的溝通交流,如果太快陷入激情的動物性,有時候容易忽略了你們可能根本性格不合、三觀不合等問題。但拖得太久也不好,想想如果性對愛情很重要,交往很久才試車發現彼此根本合不來,但已經投入了很深的感情,到底要繼續還是要放棄,不是更掙扎嗎?
至少交往三年結婚我覺得比較適宜。很多人覺得婚姻是誤會一場,癥結點其實在於婚前根本就沒有好好認識對方。倒不是說每個人在戀愛時都在偽裝而結婚後就不裝了,而是如果沒有長時間的交往,就不會有機會累積夠多的「事件」,同時藉由種種事件的過程來檢視彼此的三觀是否契合。舉個極端的例子好了,一個人在三天內可能很難經歷樂透中獎、出車禍或生病、失業這樣洗三溫暖的戲劇人生,但一個人在三年內就比較有可能陸續發生這些驚喜或意外。當然你也可以認識三天就說對方是命中注定然後閃婚了,那麼相對地你就得有在婚姻中遭遇種種事件然後再從考驗中去認識對方的心理準備。
時間只是參考值,還是要以實際的交往情況來評估調整。例如我自己是遠距離戀愛的,實際見面相處的時間其實比一般情侶少很多,所以我的婚前觀察期更長一些,盡可能在婚前累積足夠的事件,以確定這個人可能適合和我一起修習婚姻的課題。